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时间:2025-08-26 20:08:53 来源:暗箱操作网 作者:知识 阅读:664次

原标题: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位于槟榔东里的厦门修订一幢老楼增设电梯施工中。记者 陈理杰 摄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见习记者 郑炜 记者 郭钦转)厦门市建设局会同规划、既有加电国土、住宅增设指导主适质监、电梯当补财政等部门联合修订了《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损业并于9月26日正式出台。厦门修订

《意见》就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既有加电使用功能,优化补偿及矛盾协商解决机制上做了两个方面的住宅增设指导主适完善。

目前,电梯当补厦门增设电梯存在的损业主要矛盾及纠纷为增设电梯后带来的利益失衡,让高低层住户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厦门修订导致无法通过审批建设,既有加电或建设过程中业主之间产生矛盾而停建。住宅增设指导主适因此,电梯当补增设电梯业主之间的损业协商补偿仍是厦门增设电梯纠纷工作的基本解决路径。本次《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街道的属地作用和职责,要求由其负责增设电梯全过程(包括审批和施工等环节)业主间矛盾纠纷的调解,从基层实际入手解决一系列纠纷矛盾。

着眼于维护各方业主的基本权益,《意见》保留了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增设电梯方案、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内容。《意见》也特别要求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应该包括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适当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以保护其他业主的权益。

其中,针对受损业主利益补偿的具体方案,相较于原政策,《意见》参照其他城市做法进行了补充:增设电梯应给予利益受损业主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从筹集资金中支出,由业主之间协商。原则上,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

另外,《意见》沿用了“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增设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流程等有效经验做法。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 20万元物资送往36个社区 厦门翔安区马巷热心公益送温暖
  • 中交三航局长修高速项目最重节段钢箱梁完成吊装
  • 今年夏末能否复制去年煤价反弹行情?
  • 甲烷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专业丙烷检测标准参考
  • 顺联家具城(北区)五月家私优惠盛献-
  • 台灣也沾邊!不顧赤字大爆炸,拜登提千億預算,目的何在?|天下雜誌
  • 猪蹄加工废水处理方法和设备介绍(猪蹄加工废水怎么处理才能排放达标)
  • 沙漠施工五大难题?徐工D170LGP沙漠型推土机硬核破解!
推荐内容
  • 厦门“e政务”上线新功能 4项派出所证明实现立等可取
  • 墨水厂水墨加工废水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水墨废水怎么处理)
  • 近距离感受“巨充”魅力
  • 切实守好擦亮 “文明城市”的文明 泉州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
  • 汉阴县人民医院:第五期优质护理之星护理心声
  • 钟祥加快打造氢能装备产业基地